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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男子博客连载嫖娼心得被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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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inrenzhi911
时间:
2011-1-7 06:05
标题:
男子博客连载嫖娼心得被批捕
昨日,记者从南海区检察院了解到,上网发文讲述嫖娼经过并上传淫秽照片的“大炮哥”林成龙,已于近日被该院以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正式逮捕,目前该案正处于移送公诉阶段。南海检察院还表明,在作出批捕的同时,他们还在积极引导侦查机关,就本案嫖娼日记中透露的嫖娼卖淫线索开展相应的社会治安治理整顿。
网帖损害佛山形象
此前媒体一直称“大炮哥”的名字为“林某成”。据检察院透露,其全名叫林成龙,今年22岁,广西南宁横县人,曾是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新××梵实业有限公司的员工。
经南海区检察院初步审查查明,林成龙为了满足个人的低级趣味,于2009年3月份在互联网登录博客申请注册网名为“佛山大炮”后,将自己每次嫖娼的情况用手机拍照并写成网文,并通过互联网登录自己的博客网页发表。
“佛山大炮”成网络热词
至案发时,林成龙共在网上传播淫秽相片9张和淫秽网文48篇,其博客“吃喝嫖赌”网页点击率达124000人次,其中淫秽照片浏览人次为4499次、淫秽文章浏览人次为7025次。另外,在佛山天天新论坛上,其被转贴的淫秽文章和照片被点击数达5万多次。
南海检察院称,林成龙以实际经历详细描写嫖娼的地点、价格和方法,极易诱导他人参与、模仿类似违法犯罪行为,引发严重后果。
进展:案件正在移送公诉阶段
2010年11月21日,警方在林成龙工作的公司将其抓获归案。南海分局侦查终结后,于12月14日向南海区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林成龙。
南海检察院审查后认为,林成龙的行为已造成严重后果,涉嫌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在同月20日对其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目前,该案正处在移送公诉阶段。
南海检察院还表明,在作出批捕的同时,他们还在积极引导侦查机关,就本案嫖娼日记中透露的嫖娼卖淫线索开展相应的社会治安治理整顿。
看到这则消息。我只想说,前辈,一路走好。
作者:
linrenzhi911
时间:
2011-1-7 07:33
沙发如处女
作者:
annabella
时间:
2011-1-7 12:16
广西人……
作者:
鲁提辖
时间:
2011-1-7 12:25
屁民的JB也要管
作者:
wangwei
时间:
2011-1-7 1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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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qw007
时间:
2011-1-7 13:05
也想满足下个人的低级趣味,
作者:
御风行
时间:
2011-1-7 13:16
这个人要抓,妓院的后台老板也要抓;传播者有罪,操纵、纵容者也有罪。不能每次只是捉进去几个嫖棍、娼妓和传播有毒信息者,背后真正的“大毒枭”却依然堂皇地“发展经济”、“繁荣文化”!
作者:
linrenzhi911
时间:
2011-1-7 17:13
其实我觉得嫖娼就算合法也不为过,更别说被抓了,荒谬
作者:
doubleu2005
时间:
2011-1-7 21:01
其实我觉得嫖娼就算合法也不为过,更别说被抓了,荒谬
linrenzhi911 发表于 2011-1-7 17:13
是啊,能贡献GDP,得了病还能为医疗产业作贡献。
作者:
如良
时间:
2011-1-9 15:31
回复
9#
doubleu2005
问题在于治不好或没钱治 有损大国威名
作者:
doubleu2005
时间:
2011-1-9 16:41
回复
10#
如良
治不好继续之,持续增加GDP;没钱治就继续努力赚钱治,也能增加GDP
作者:
何威利
时间:
2011-1-9 16:50
个人私以为肉体买卖的社会危害性跟卖盗版是同一级别的……
作者:
如良
时间:
2011-1-13 02:19
回复
11#
doubleu2005
屁民们心理稍许不健康 身体过得去 这还好管
身体不健康了 心理再扭曲一些 那就乱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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